第119章 出手-《步步生莲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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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牢儿奶声奶气地叫她:“女真,小小的,怕什么?”

    萧绰转嗔为喜,抱过儿子,在他屁股蛋上拍了一把:“儿子,当你把一个人当成对手的时候,就不要小看了他。无知小民可以狂妄,因为他们再狂妄,也不过就是痛快了那张嘴巴,无碍天下,可是做皇帝的,不可以。一个皇帝如果也这样想,那就是灾难的开始,懂么?”

    牢儿眨眨眼,萧绰道:“突厥,匈奴,鲜卑,都曾有过轰轰烈烈的辉煌,它们还有我们契丹,在没有崛起以前,都是草原上的一个小部落,和现在的女真人一样弱小,蝼蚁一般的存在……”

    她屈指一弹,将爬到袍上的一只蚂蚁弹到凉席上,淡淡地道:“真正的蝼蚁,永远都是蝼蚁,而一个部族,却可以生长壮大起来,由一只蝼蚁,变成一头猛虎的,要想不受到它的威胁,最好的办法,就是在它还是蝼蚁的时候,辗死它!懂么,儿子?”

    “嗯!”牢儿似懂非懂,却马上跑过去,抬起光光的小脚丫,在席子上追着那只蚂蚁使劲地踩起来,逗得萧绰“噗哧”一笑。

    ……王科是宋国驻辽国的使节,四十多岁,正当壮年,为人处事谨慎沉稳,平曰里除了于馆驿中练字绘画,只要出门,就是往南城去。上京的南城和北城泾渭分明,南城主要是汉人聚居区,有一幢大酒楼名叫雁回楼,地道的汴梁风味,王大人偶尔会到酒楼去,品尝一下故乡风味。

    这些天王大人出门的频率就多了些,辽国正与女真和室围人开战,市井间传言纷纷,身为宋国使臣,王大人也负有搜集情报的责任,对这样重大的举动,自然格外瞩目。民间的传言虽然尽多夸张,不过在他看来,却远比通过官方渠道打听到的消息更加可靠,所以出入雁回楼的次数就特别勤快起来。

    穿着一身寻常士子的衣服,黑白两色,圆领长衫,就算是辽人也常常这样打扮,何况身在汉人聚居的南城,毫不起眼,王科带着一个小厮,两个侍卫,扮做寻常主仆,进了雁回楼。

    他是这儿的常客,不过从掌柜的到店小二,都不知道他的真正身份,只晓得这人是个惯在上京做生意的。王科不得不小心一点儿,虽说这做生意的掌柜的不会做什么对他不利的事,但是如果知道了他的真正身份,对他在酒馆中打探消息,就不太方便了。

    北国的汉人,历经唐末百余年战乱,最后被石敬塘连着幽云十六州一块儿送给了契丹人,这才过上稳定的生活,头些年契丹人对汉人的盘剥还比较重,就是这样,北地汉人也没想过要投靠那个陌生的宋国,待后来由于北地汉人众多,契丹皇帝也意识到对这个庞大的族群必须改变政策,从律法、制度上,对他们的岐视便越来越小,及至萧绰秉理朝政,唯才是举,不非汉胡,汉人的地位进一步提高,可以说现在北国的汉人比渤海国人、奚人对辽国都更忠心。

    因为他们不管仍然务农还是经商务工,继承的仍是农耕社会的那一套,希望社会稳定,政局安定,至于这皇帝姓李姓赵还是姓耶律,对这些小民来说毫无关系,王科也是到了上京之后,才渐渐认识到这一点,以前他一直以为北国汉人生活如地狱一般,曰夜翘首南望故国流泪呢。

    点了麻腐鸡皮,红丝水晶脍、软羊、旋炙猪皮肉、鲊脯新法鹌子羹等几道菜肴,又叫了壶醪糟,王科自酌自饮,侧耳倾听着众人高谈阔论。

    “嘿!听说室韦人也跟着掺和进来了?”

    “可不是,朝廷派了耶律休哥大将军出征呢,这下要他们好看了。”

    酒楼里,多是汉人,不过大多数都是世居北国的汉人,早已以辽人自居,说起耶律休哥来,便也自豪的很。

    “杀鸡焉用牛刀!女真人和室韦人作乱,哪用得着耶律休哥大将军出征呀,那些蛮人一闻休哥将军大名,便往那穷荒僻壤里一躲,往哪里找去。休哥将军得追着他们钻山沟么,岂不有辱大将军的威名。”

    “你懂甚么,太后娘娘这是杀鸡儆猴,打他个狠的,让四方蛮夷都老老实实的,莫再惹是生非……”

    王科没有听到什么有价值的消息,顺手挟了一箸麻腐鸡皮,刚刚端起酒来,耳边忽听一个声音十分恭敬地道:“公主,请。”

    声音不大,在那高谈阔论中细若游丝,寻常人自说自话,对这么一句乍尔传来的话很可能就自动过滤了去,可是王科本是在朝为官的人,对爵位官禄一类的东西较常人敏感,他出来饮酒又是为了打探消息,本就在耳听八方,登时听在耳里。

    王科霍然抬头,向那声音望去,就见一个身材纤巧的女子在几个人的簇拥下正向店外走去,那几人散开左右,与那女子保持着一定的距离,同时也把她与其他人隔开了距离。看其模样,都是仆从身份。走起路来,那仆妇婢女们脚步姗姗,举止合仪。前边两个导引的男子颌下无须,白白胖胖,低眉顺眼的模样像是……宫里的内宦。

    到了门口,那女子似嫌阳光刺眼,脚步微微一顿,旁边立刻有人递过帷帽来,那女子接过帷帽往头上一戴,这一侧脸儿的功夫,王科便瞧清了她的眉眼,看那模样,依稀便是一个人,王科心里不由咯噔一下子。

    那时是在金殿上,先帝殡天,新帝登基,遍封群臣的时候,那女子也如眼前这个女子,一身的白,以他的官阶,那时站立班中比较靠后的位置,恰也只能看到她的半脸,那眉眼轮廓一般无二。王科的身子登时一震:“怎么可能,难道是她?”

    王科是晋王潜邸的出身,是赵光义的心腹,也是少数几个知道永庆公主还活着的宋臣,当下不敢怠慢,王科吩咐那小厮留下,立即带着两个侍卫追了出去。

    那几个人出了门,便让那戴了帷帽的女子上了辆马车,四下里护拥着往北城行去,王科赶紧上马就追,追了一阵儿,渐渐到了皇城范围,以他的敏感身份,可就不便前行了。远远看去,但凡行至有官兵把守处,有人上前说上几句,那把守的城卫士兵便闪过一旁,笑嘻嘻的招手放行,王科看了一阵儿,心中急急思索一阵儿,拨马便往回走。

    远处那一行车队的人看见王科走了,原本拿腔作调的样子顿时放松下来。

    车上那位永庆公主摸着自己的脸颊笑道:“他走了?咱们哪天执行下一步计划?今天要是没有旁的事,我可卸妆啦,韵王妃传我的这易容法儿倒是奇妙,只是大热的天,脸上腻腻的,透不过气儿来。”

    另一个扮侍女的“飞羽”秘谍便笑道:“你扮公主,大摇大摆地在那吃酒,我就得在你身后眼巴巴看着,还不知足?”

    “你们不要笑闹了。”那扮太监的白胖汉子训斥了一声,声音倒是阳刚气十足,全无方才细声细气儿的动静,他又转向另一个白脸汉子说道:“大头兄,这一回有赖你多多帮忙。回头还得看那王科回不回雁回楼,如果他向店家询问我等身份,渝王妃说,让他雾里看花,捉磨不定,效果最佳,那我们见好就好,到此为止。如果这王科无所表示,那我们还得劳烦大头兄,咱们还得找机会在他面前再演一出戏。”

    大头笑道:“无妨无妨,上京城天子脚下,能人无数,不过这市井之间及至皇城,我还算是有点面子的,大哥能记起我来,我就开心,帮这么点小忙算甚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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